為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浙江省教育廳日前確定了浙江工業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浙江農林大學3所高校為建立科技經紀人制度試點高校。科技經紀人制度,是高校為科技人員服務、發展科技實力并形成科技產業的一種新嘗試。
目前,高校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普遍存在著科技成果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缺乏科學合理的科技成果評估機制、成果轉化鏈條各方責權不清晰等問題。“作為供方的高校教師的成果缺乏市場的針對性,作為需方的企業對高校的成果又缺乏了解,再加上高校科技管理政策缺乏有效激勵機制等,從而影響了高校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建立高校科技經紀人制度旨在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轉化中的關鍵問題和難點,提升高校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動高校科技成果轉化。
據介紹,新設立的高校科技經紀人是一座“橋梁”,主要負責對技術轉移項目進行正確的評估和論證,為企業和學校提供、傳遞技術轉移供需信息,組織并參與技術成果的商業化應用和產業化活動,對技術轉移活動進行全過程管理。高校科技經紀人也好比“潤滑劑”,游走在市場和高校之間,肩負著洽談、對接、融資等過程中的參謀、協調和監督作用,幫助解決糾紛。
浙江3所試點高校目前正著手制訂相關實施細則,組建專職科技經紀人隊伍。浙農大資產經營公司總經理陳小華介紹道:“從去年開始,學校先后組織了10名工作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初步建成由多名專職人員組成的科技經紀人隊伍。”為做好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校科技經紀人制度的實施,該校已出臺了鼓勵和扶持創業、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并專門成立了資產經營公司,組建了專門的工作隊伍,充分利用學校的各項優勢資源,形成了投資管理、科技服務、創業孵化園管理、規劃設計、建筑施工等幾大業務板塊,通過更加專業的服務,助力學校科研成果實現產業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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