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從2015年起,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適用范圍擴大,河南籍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都可申請,本專科學生最多每年可貸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多可貸1.2萬元。
今年河南籍貧困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請助學貸款。以往,貸款申請對象是河南籍考往省外的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今年擴大到河南籍所有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全面實施后,仍由國家開發銀行承辦,其他金融機構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和河南省銀監局批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
集中辦理時間為7月12日至9月20日。按規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貸款本金和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
學生在校期間及畢業后兩年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借款人需要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集中辦理時間為7月12日至9月20日。符合貸款條件的普通高校學生均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學生資助中心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我省要求,各高校在配合縣(市、區)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同時,仍按原政策繼續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確保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全覆蓋和應貸盡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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