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屬高校領導“五不準”
近日,湖北省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黨對高校領導的若干意見》,規定高校黨委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對學校工作負總責,高校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在省屬高校開展校級領導干部任期全職化試點和院(系)級單位黨政主職“一肩挑”試點,推進高校輔導員專業化職業化,民辦高校黨委書記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選任。
《意見》提出,堅持和完善普通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強化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黨委統一領導學校工作,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對學校工作負總責。校長在黨委領導下,主持學校行政工作,履行法定代表人職責。
湖北將在省屬高校開展校級領導干部任期全職化試點。試點高校黨委書記、校長任職期間全職從事管理工作,原則上做到“五不”:不參加學校學術委員會、不申報教學科研項目、不參加教學科研評獎、不參與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不申報各類人才工程項目。實施范圍逐步擴大到試點高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打造潛心從事管理和服務的職業化領導班子。
另外,湖北還將推進高校輔導員專業化職業化,打通輔導員職業發展和專業晉升通道,要求各高校按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備專職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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