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珠海正探索建立聘用制公務員制度,力爭年內新招公務員時實施。
據了解,聘用制公務員(或稱聘任制公務員),是指經過公務員考試后,機關與擬聘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而任命的公務員。其特點是合同管理、平等協商、任期明確。對于普通人來說,最直接的觀感就是聘任制打破了公務員能進不能出的體制束縛,采用合同制,如果考核不過關,就可能被炒魷魚“鐵飯碗”變成了“瓷飯碗”。
采訪中記者獲悉,目前廣東范圍內,只有深圳和順德進行了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其中,飲“頭啖湯”的深圳是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試點,于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規定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同時開始正式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雖然目前珠海的制度正在探索中,但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透露,他們對深圳的做法“非常感興趣”,“我們的制度設計注重實效,將分析他們的成功經驗,積極實施”。據介紹,珠海將抓緊制定全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及配套政策,至于時間表,這位負責人表示,“所有程序走完,年內吧”,他說,力爭年內實施首次考試錄用聘用制公務員計劃。
目前錄用方式
珠海目前與絕大多數城市一樣,錄用公務員的形式一般就是民間所說的“委任制”和“考任制”。前者是任命提拔式的,比如委任某某局長職位。后者是通過統一的筆試面試,考上了就有鐵飯碗。
他山之石
深圳的“執法員”設7個職級,各職級間無上下級關系,一級執法員也無權領導七級執法員。有執法員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只要我把工作做到位,滿了年限、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就可以3年一升,或者4年一升,到退休的時候就能達到二級執法員、一級執法員,享受相當于處級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有分析認為,這種舉措有利于破解公務員的“30歲尷尬”和“天花板困境”,擺脫大家只能盯著一條“官道”求晉升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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