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消息,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紀檢委、教育廳、民政廳、團委和各招錄機關,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了資格復審。復審中發現,29名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126名考生放棄面試或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資格復審材料。
記者了解到,在取消面試資格的考生中,往屆畢業生,未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畢業證書,取消面試資格考生2名;成人教育應屆畢業生,未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畢業證書,取消面試資格考生2名;不能在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取消面試資格考生6名;所學專業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取消面試資格考生5名;不符合報考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資格條件,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在職公務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取消面試資格考生5名;未提供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取消面試資格考生2名;畢業證書系偽造,取消面試資格考生2名;境外學歷,無法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性別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畢業院校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非國家認可學歷證書,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名。
與此同時,自愿放棄或在資格復審截止仍未提交審核材料,取消面試資格考生126名。自治區公務員局相關人士介紹,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主要有兩大類,其一是筆試成績與排在前幾名考生的分差過大,覺得錄用希望不大,主動放棄;其二是已經參加了事業單位招考或企業招考面試,并被聘用。
此外,因個別職位達不到規定的面試開考比例,取消兩個職位招考名額,分別是自治區公安廳機關維吾爾語翻譯職位和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信訪督辦局科員職位。有15個職位降低面試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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