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統計局
關于做好2015年度統計從業資格工作的通知
青統字〔2015〕5號
各區、市統計局、各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十二五”時期統計教育培訓規劃》,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統計從業資格相關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5〕2號)和山東省統計局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度統計從業資格工作的通知》(魯統辦字[2015]13號)精神,現就做好2015年度統計從業資格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認真做好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
(一)考試時間
今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日期為9月20日,具體考試時間為:9:00-11:00,《統計基礎知識與統計實務》;14:00-16:00,《統計法基礎知識》。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統計從業資格考試需登錄“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網”(www.tjcyzg.org)或到單位所在地區、市統計局,報考流程詳見網站“報考指南”,報名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請考生務必于8月18-20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報考的區、市統計局進行確認,不確認者視為棄考。
1、《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1)2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交驗)及其復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張;
4、合格學歷證書(交驗)及其復印件2份;
1、2、3項為報名考生必須提交材料,第4項由符合免試一門科目條件考生提供,以上紙介材料均用A4紙反正面復印。
對于具備規定學歷免考一門及具備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免于考試的考生,由各區、市統計局根據規定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核準,并將匯總名單以郵件方式報市統計局人事處(郵箱:qdtjjy 163.com)。
各區、市統計局將考生上報的相關材料一份上報市局,一份各區、市留存。
(三)考試組織
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考試考務工作由各區、市統計局組織。各區、市統計局要嚴格按照《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則和規定組織考試。 8月26日前將考點上報市局。
(四) 準考證打印時間
考生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9-20日,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因未及時打印準考證而延誤考試的,責任自負。考試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上注明為準,當次報名的考生只能參加當次考試。
(五)教材、試卷管理
1、教材征訂
教材征訂截止日期為8月26日。各區、市局需按規定填寫《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教材征訂單》(附件2),并蓋公章后以傳真形式發至市局人事處,同時務必通過電話方式進行確認,以免征訂單遺漏。各區、市局在收到教材后一定及時清點,如發現教材數量有誤、教材破損等問題請于收到教材后2日內與市局人事處聯系,逾期不再予以補發。
2、試卷征訂、接送和保管
(1)試卷征訂
試卷征訂截止日期為8月26日。各區、市局需按規定填寫《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征訂單及考點設置表》(附件3),并蓋公章后以傳真形式發至市局人事處。
(2)試卷接送和保管
統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屬于國家機密,為避免意外,各區、市局必須派專人專車于9月18日下午2點后到市局領取試卷;9月21日12點前送交試卷。各區、市局要根據《統計從業資格認定辦法》、《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安全保密管理規定》、《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章制度,開展保密教育工作,強化保密意識;與考試相關人員、機構簽訂保密書、責任書;嚴格程序,專人負責,確保試卷安全。
(六)成績管理
成績公布后,各區、市自行打印考試成績單。如考生對成績提出異議,可在成績下發之日起5日內,由其本人填寫《2015年統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復查申請表》(附件4)一式兩份,各區、市局受理并蓋章后,上報市局統一進行復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積極開展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一)總體要求
各區、市統計局要進一步加強輿論宣傳,通過多種媒體加大對繼續教育工作的宣傳力度,幫助各級部門、單位和統計人員進一步提高對繼續教育重要性的認識,積極營造推動繼續教育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穩步開展網絡化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二)具體安排
按照國家、省統計局的統一部署,今年將繼續通過“統計繼續教育網”(www.statsedu.com,以下簡稱“繼教網”)組織開展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學員需要在“繼教網”所列課程中選擇三門課程,其中要選擇兩門專業課加一門拓展課。學習、考試時間自報名之日起,截止日期為9月30日。參加學習、考試合格人員須持《統計從業資格證》到所在地區、市統計局進行學分登記。
(三)費用結算
“統計繼續教育網”由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與北京文華在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華在線”)共同開發,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教育培訓中心要求,培訓費由學員在網上支付,費用結算由文華在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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