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教育部下發關于做好2015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對各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和教育廳作出要求,以暢通農村和噴坤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
具體內容包括:
第一、繼續實施農村噴坤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要求高校合理安排招生計劃,綜合考慮生源比例,并且嚴格報考條件,完善錄取辦法,增加考生的選擇機會。
第二、繼續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通知要求適度增加招生的計劃,擴大招生名額,努力使農村學生錄取比例明顯提高。另外,還要求明確實施區域和考生其他報考條件,結合考生的實際情況
科學制定考核及錄取辦法,為考生順利參加報名、考核提供方便和幫助。
第三、繼續實施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要求各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在保證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統籌優質教育資源。
第四、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強化資格審核和規范管理,規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嚴格審查考生錄取資格。同時,還要加大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嚴查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讓廣大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招生政策內容,踴躍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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