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溝通協調能力好,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能熟練操作現代辦公設備,具備較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二)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
(三)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人事檔案在京。
招考職位及崗位要求
詳見《2015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招考工作人員職位需求表》(附件)。
招考程序
(一)網上報名
下載并正確填寫《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于6月17日17:00前將《報名表》發至郵箱glbrsc@126.com,單位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審查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單位將通知報名人員攜帶有關材料接受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入筆試環節。
資格審查攜帶材料:
1.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并在報名表右上角貼照片處粘貼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或戶口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個人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5.相關專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應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面試或錄用資格。
(三)考試安排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方法,采取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
1.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
(五)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錄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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