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省大膽創新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考錄機制,面向企業外來務工人員、鄉鎮企事業單位人員、縣(區、市)及鄉鎮機關人員這三類人群,成功實施了分類設考和公開遴選相結合的基層公務員考錄辦法。
首次探索從珠三角地區企業優秀外來務工人員中選拔基層公務員
2010年9月,廣東宣布從珠三角優秀外來務工人員中考錄50名基層公務員。招考崗位為縣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機關20名,鄉鎮機關30名。消息一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及肇慶9市的11290名外來工通過網絡和各報名點報名參考。
2010年11月9日,考試結果揭曉,擬被錄用的50名優秀外來工名單公布。名單顯示,50名“外來工公務員”來自基層,涵蓋餐飲、發行、銷售、制造等多種行業。
被中山市小欖鎮錄用為公務員的中山市古鎮鎮蝶安芬內衣有限公司企劃文案范長春感慨:以前也想過,廣東作為改革開放的窗口,將來可能會有允許外來工報考公務員的政策,沒想到這個政策這么快就真出臺了,而且自己還成了第一批受益者。
中央黨校教授蔡霞表示,廣東特別針對外來工群體開放這一重要的職業空間,可以看做是打破固化利益地位差異的初步嘗試,是打開社會階層上下流動通道的積極探索,有利于提升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
與此同時,廣東省還擴大了公開考錄的成果,對成績排前、工作表現好、經考核合格的另外200名優秀外來工給予入戶珠三角城市或獎勵入戶積分的政策優惠,開了全國先河,營造了尊重和關愛外來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廣東省委常委、組織部長李玉妹表示,進一步打破干部選拔的體制性障礙,打通生產一線人員進入基層機關工作的渠道,進一步擴大公開考錄外來工公務員的規模,使之常態化、制度化,這是必然的方向。
首次探索從鄉鎮企事業單位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
2010年11月,廣東省發布公告,宣布從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考試錄用340名鄉鎮機關公務員。
長期以來,廣東省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由于鄉鎮機關工作環境較差、工資福利待遇偏低、職業發展通道狹窄,公開招錄公務員的職位吸引力不夠大,部分新錄用公務員到鄉鎮上班后,因為在工作、生活和語言環境等方面“水土不服”,工作一段時間后,總是想方設法盡快調走或干脆離職另尋出路。這使廣東欠發達地區基層公務員空編較多、隊伍不穩定的問題突出。
為解決這一突出問題,廣東省開始探索定向招考的路子,專門組織從面向志愿服務鄉鎮、扎根基層、熟悉當地民風民情的人員中招考公務員工作,為鄉鎮公務員隊伍補充適用的新生力量。
在招考條件上,廣東省規定,凡在廣東省鄉鎮所屬企業工作滿3年或在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和縣(市、區)派駐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的在職人員以及在鄉鎮機關工作滿3年的聘用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的人員都可報考。
這樣,被錄用人員來源于工農基層一線,熟悉工業、農業生產情況和鄉土人情,有一定的社會閱歷,他們進入基層領導班子和公務員隊伍,有效改善了基層干部隊伍的來源和經歷結構,也有利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
首次探索從縣(區、市)和鄉鎮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到省直和市直機關工作
2010年11月,廣東省再發公告,決定從縣(區、市)和鄉鎮機關公開遴選173名優秀公務員到省直和市直機關工作。
廣東開展的公開遴選省、市直機關工作人員重基層一線的導向鮮明,選拔的人員,以“干得好”為基本條件,凡在縣、鄉鎮機關工作滿3年的在編在崗公務員,經組織推薦,且2007年以來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均可報名參加遴選考試。重實際能力的導向鮮明。筆試設案例考試一科,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克服了競爭性選拔出現“高分低能”情況,樹立起“重能力、重水平”的用人導向。
繼2009年廣東省全面開展大規模的選拔優秀村(含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鄉鎮(含街道)領導干部和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工作之后,結合2010 年面向企業外來務工人員、鄉鎮企事業單位人員這兩類人群的招考,廣東省的分類考錄模式雛形初現。而分類設考和公開遴選相結合的基層公務員招錄培養機制,使廣東省形成了干部在基層成長、從基層選拔、到基層培養的良好格局,鉚緊了干部培養選拔鏈的“首節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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