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5年招聘文職人員筆試成績查詢入口:http://www.bjrbj.gov.cn/bjpta
(一)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10日至11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攜帶學校開具的正式證明)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單位(詳見《招聘簡章》)進行資格復審。4月11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資格復審,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二)面試前,《招聘簡章》中“測試科目”欄除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四項外有其他測試項目的崗位,所報考生須通過報考單位組織的崗位技能測試。
(三)面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人員。其中,崗位招聘人數3人以下的(含3人),增加1人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每項測試結束后,結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參加下一環節測試的,即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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