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10日17時前,發送郵件(標題統一為職位代碼+姓名+參加/不參加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面試)至rensq@mail.stats-,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并在郵件中注明最新聯系方式(郵件和手機號)。
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15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及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
7.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號1615室,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人事教育處,郵編:200003。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當天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的原件和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張。
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7日至3月8日間進行,每日上午9時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時15分前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地點: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上海市威海路48號民生銀行大樓17樓1702室。乘車方式:地鐵1號、2號、8號線人民廣場站下;公交23、49、109、112、123、925、935路人民廣場站下。
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的人數與錄用計劃數的比例為1:1。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聯系電話:021-53857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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