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公安局、林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人發〔2000〕58號)以及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4〕26號)等有關規定,2014年我省各級公安機關將繼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公務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錄范圍和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報考省公安廳和省森林公安局機關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報考省公安廳、省森林公安局直屬單位和市級及以下公安機關、森林公安機關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83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周歲至25周歲(198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原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的通知》(魯人調〔2000〕14號),省編辦、省公安廳《關于規范縣級公安機關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魯編辦〔2007〕67號)和實際工作需要,各地原則上按照招考計劃80%的比例,設置公安專業職位。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省公安廳、省森林公安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須在網上報名后參加現場目測和現場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現場目測和資格初審的有關要求,具體見省公安廳和省林業廳發布的《報名須知》。
(二)市級以下公安機關和森林公安機關的報名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和林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三)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目測和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120元(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不實行網上繳費,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減免手續。
(四)對報考公安專業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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