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出臺高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學術不端者不得參評國家獎學金
本報北京3月6日訊(記者 焦新)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今天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此外,兩種情況也不得參評: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參評學年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
評審辦法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評審一次,所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當年畢業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高校應根據學校自身情況,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質和學習成績為基本條件,科學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指標體系。對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
《中國教育報》2014年3月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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