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時間
按照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天津市教委的要求,應聘教師崗位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要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筆試、面試(試講)、考察和體檢并確定擬錄用人選。
1.應聘教師崗位的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須參加筆試(滿分100分),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試講)采用現場授課或考官提問的方式進行,面試(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與面試(試講)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依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2.應聘教師崗位的博士研究生采取現場授課、考官提問的面試方法進行考核。面試(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依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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