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含2013年和2014年畢業未被學校派遣且未就業的)要提交《報名推薦表》和《考生報名登記表》。
兩份表格請在“公務員考錄網”下載,要雙面打印,并注意《報名推薦表》必須有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同時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
本科考生還需要在《報名推薦表》的“備注”欄中填寫本人在班級的綜合排名情況。
社會在職人員
社會在職人員要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考生報名登記表》和專科以上各學歷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上應包括:單位性質和隸屬、單位詳細名稱和地址、報考人政治面貌、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和工作內容、報考人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交納情況、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和辦公電話。
現單位與報名時填寫的不一致的,要有離職證明、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其他材料
除以上資料分類提供外,所有考生還應提供: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在職人員《工作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2、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2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3、最高等級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
4、延緩派遣畢業生還應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研究生學歷另附本科學歷、學位復印件,專升本的須附專科學歷復印件)。
以上材料必須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陽區光華路甲10號,北京海關人事處收,郵編為100026”,并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寄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月4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和內容負責。表格要貼好照片,要如實、詳細填寫,時間必須連續。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
2、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3、請考生務必《考生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兩個可隨時保持暢通的聯系電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
請考生關注中國海關考錄網和北京海關網站發布的關于考錄工作的后續通知。
聯系電話:85736249 傳真電話:85736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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