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到報考行社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經資初審、筆試、面試、體檢、政審、錄用等程序。
1.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貴州省農村信用社從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學生及西部志愿者中定向招聘員工應聘信息表》(附件)、簽署服務期考核結果并加蓋考核單位公章、簽署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推薦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服務期滿且已離崗的,提供服務證書),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片2張,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等復印件1份,到應聘單位現場報名確認。
2.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相關證件、資料原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如某職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的,調整或相應削減該職位招聘人數。應聘人員經初審合格后,取得筆試資格,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3.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試卷滿分100分,實行閉卷考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職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實行100分制,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6.體檢
按招聘職位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從考生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體檢人員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體檢。組織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審對象,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7.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政審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不合格的,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政審對象。
8.錄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及最低3年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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