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本人自愿,服從分配,有志于從事基層工作并有發展潛力(入黨時間截止2015年1月25日)。
2、成績優良。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居本班級前10名,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外語水平達到相應標準。
3、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本科生須擔任班長以上學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大學和研究生期間擔任班長以上學生干部的經歷,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4、思想品質好。作風正派,團結同學,遵守紀律。
5、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6、身體健康。
選調生推薦人選為遼寧生源。為加強基層法院、檢察院人才隊伍建設,緩解基層法院、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今年繼續定向選調應屆優秀法律專業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定向生、委培生、獨立學院學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二、選調名額
2015年全省選調生名額為400名。其中,從省內重點院校和省外“211”、“985”工程重點院校選調200名,從服務基層計劃人員中選調200名。人選確定后,安排到基層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工作的320名,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80名。
三、工作程序
1、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采取本人自愿報名、學院推薦的方式,經資格審查后,填寫《2015年遼寧省選調生報名申請表》,校黨委組織部資格審查合格后,經校黨委研究報省委組織部。考察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定向安排到基層法院、檢察院選調生報名工作,在公開基層法院、檢察院崗位需求的情況下,由法律專業學生按生源地申報。
2、統一考試,擇優篩選。省委組織部對推薦上來的選調生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后,會同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根據考錄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屆畢業生,依據筆試成績,按照省內外高校選調名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組織考察,確定初步人選。由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組織紀律觀念和學習成績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擇優確定初步人選。
4、組織體檢,進行公示。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選調生人選進行集中體檢。體檢合格的,由省委組織部委托有關高校對選調生初步人選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查實不適合作為選調生的,及時進行調整。公示后,將初步人選提交省委組織部部務會審議。
5、落實分配計劃,辦理錄用手續。選調生名單經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討論同意后,由省委組織部通知各高校黨委組織部,填寫《高等學校選調生審批表》,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按照生源地原則,安排選調生到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工作;定向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按照基層法院、檢察院需求計劃和選調生生源地及筆試成績落實工作崗位。分配計劃落實后,報送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備案。省委組織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國家公務員錄用手續www.sdsgwy.com。
四、時間安排
2015年4月上旬,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5月上旬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確定選調生初步人選名單。5月下旬進行體檢公示,確定選調生正式人選。7月在省委黨校舉辦為期一個月的培訓班,對選調生進行崗前培訓。
五、工作要求
1、各學院黨總支要統一組織報名(不接待個人報名),由學生本人填寫《2015年遼寧省選調生報名申請表》(見附件)。各單位根據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后,填寫《選調生推薦報名人選簡要情況匯總表》(見附件)。
2、材料上報要求:《2015年遼寧省選調生報名申請表》為一式兩份(貼好照片),及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文件名為考生身份證號碼,與申請表照片為一個版本);《選調生推薦報名人選簡要情況匯總表》一式一份加蓋黨總支印章統一報黨委組織部,并將表格電子版和考生電子照片發送黨委組織部電子郵箱(zzb@lnnu.edu.cn)。
3、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1月23日(周五)。學校黨委組織部在2015年1月10日上午和1月23日上午集中接待受理報名工作(以學院為單位統一報名,不受理個人報名,最好在寒假前結束報名工作),學校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名單、《申請表》(一式兩份)及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30KB,文件名為考生身份證號碼)等有關材料于1月26日報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各學院黨總支(直屬支部)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堅持選人標準,嚴格履行程序,按照規定上報,層層把關,切實把品學兼優、有培養前途的優秀畢業生推薦上來。
2015年遼寧省選調生報名申請表
(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注:1、生源地欄填寫上大學前本人戶籍所在地,統一填寫到“××市××縣”或“××市××區”;只有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填寫報名崗位欄。
2、個人簡歷從小學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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