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數、范圍及相關要求
1、招聘職數2個。
2、招聘范圍:
(1)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音樂專業或師范類音樂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高等院校非師范類音樂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
(2)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音樂專業或師范類音樂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高等院校非師范類音樂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
3、相關要求具體見《2015年博羅縣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
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熱愛特殊教育事業,熱愛殘疾學生,愛崗敬業。
4、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口齒清晰,表達能力強。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7、在職人員報考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8、往屆畢業生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時間、地點
1、招聘時間:2015年5月29日
2、招聘地點:博羅縣特殊學校
招聘程序
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好《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于2015年5月26日--28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前往博羅縣教育局一樓群服務大廳交給博羅縣教師招聘工作小組人員,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備查:
2、凡逾期者一律不接受報名。
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博羅縣教育局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現工作單位證明;(4)戶口本、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縣級以上計生證明等相關證明以及公安部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紀錄證明書》;(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張。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一式兩份。
筆試前由博羅縣教育局將報名者的所有報名資料送縣人社局復核。對復審中發現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者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名資格。復審完畢后,原件退回考生。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
考試
考試分為專業測試和面試,專業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值均為100分。在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時,專業測試占60%,面試占40%。
1、專業測試
對應聘人員統一組織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時間:2015年5月29日上午8:00
(2)專業測試具體地點:博羅縣特殊教育學校(博羅縣羅陽鎮大小塘村吊鐘嶺地段)
(3)專業測試內容:
舞蹈,題目測試用時按試題規定時間。
2、面試:試講。
(1)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規定,筆試單科合格線原則上不得低于該科總分的60%,根據試講考生的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1:3比例確定招聘崗位面試人選,如果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應聘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成立招聘面試評委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面試完畢后當場宣布成績。
(2)面試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3)試講內容和形式:試講內容為特殊教育教材,包括教學設計、教學方法、教學技能、教學效果、基本素質等要點,采用模擬課堂形式進行,試講時間為12分鐘。
(四)確定擬聘人員:根據考生專業測試和面試的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職位分學科確定擬聘人員。如出現擬聘人員棄權,則按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與縣教育局和縣特殊教育學校簽定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必須在博羅縣特殊教育學校服務5周年以上。若擬聘人員違約,需繳交違約金10000元方可解除聘用合同及退回就業協議書。
位代碼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專業學歷要求招聘對象年齡要求其他資格條件和說明2015057音樂教師2特殊教育音樂專業或普通教育音樂專業特殊教育音樂專業、師范類音樂專業的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高等院校非師范類音樂專業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在30周歲以下往屆畢業生的“其他條件”要求如下:(1)應聘者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事調動手續要求或事業單位聘用要求。(2)具有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3)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