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筆試時間及要求
(1)筆試對以下人員給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
(2)教師崗位筆試
1、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100分,在綜合成績中按40%折合計算,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綜合能力及本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等。
2、應聘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詳見喀什師范學院網(www.kstc.edu.cn)。
3、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
(3)非教師崗位筆試
1、筆試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命制,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100分,在綜合成績中按40%折合計算,主要測試綜合基礎知識。
2、報考人員在考試當天持本人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筆試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可一同入闈面試。
(4)筆試成績出來后,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若有放棄者,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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