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報考條件
基本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
2.熱愛農村金融事業,擁護本社章程,認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企業文化;
3.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從業資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親屬回避規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農信社員工: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原工作單位開除的;
(3)曾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受過處分的;
(4)曾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記錄或有一次性質比較惡劣的失信記錄的;
(6)未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7)隱瞞、編造虛假個人資料和經歷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標準
1.學歷: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中報考解放、山陽、中站、馬村四城區聯社的,第一學歷須為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經濟、管理、金融、會計、統計、審計、營銷、計算機、信息通信、法學、中文(秘)、數學應用等與經濟、金融相關專業。
3.年齡:大專學歷的不超過25歲(1990年3月31日后出生),本科學歷的不超過28歲(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不超過30歲(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歲(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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