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范圍和數量
1.招錄范圍:寧夏區內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和寧夏區外普通高校寧夏生源以及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各類委培(不含無委培單位)、專升本、定向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在招錄范圍。
2.招錄數量:60名。
報考條件
(一)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資格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夠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良好,作風端正,遵守紀律,服從組織安排;
3.事業心、責任感強,自愿到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能夠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2)在院(系)及以上黨(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或班委會中擔任過學生干部,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以聘書或任職文件為準);(3)獲得院(系)及以上三好學生稱號;
6.大學本科生不得超過24周歲(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28周歲(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得超過32周歲(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學學制5年或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學制每增加1年年齡相應放寬1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7.身體健康,滿足基層工作需要;
8.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3.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及以上單位處分的;
4.預備黨員由于個人原因延長預備期的;
5.現役軍人;
6.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報考程序
2015年寧夏選調生筆試與2015年寧夏全區公務員招考筆試合并進行,使用同一試卷,單獨劃線錄取。
符合2015年全區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可同時報考2015年全區公務員招考。筆試結束后,先行組織進行選調生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未被招錄為選調生的,只要取得公務員報考職位面試資格,可繼續參加公務員招考后續程序。
具體程序如下:
(一)審核
凡符合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寫《2015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黨組織印章送交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會同院系黨組織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印章。
(二)報名
經學校院系黨組織、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網:http://www.nxpta.gov.cn。
2.報名時間:2015年3月27日09:00至4月3日24:0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程序:www.sdsgwy.com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寧夏2015年選調生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考生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偽造相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區公務員。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申請兩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
(3)網上繳費。初審合格的,須于2015年4月6日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20元。同時報考選調生和公務員的,只在選調生報名系統中繳納一次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于4月2日18:00前申請免交報考費。
(4)結果確認。繳費后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考生須于考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期間,如有問題可咨詢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電話:0951-5099130、5099131)。2015年4月6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于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在銀川市統一進行。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安排為:4月25日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申論》。
3.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之和。
4.符合報考條件的回族考生筆試加5分。
5.考生可在筆試結束15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6.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并按1:1.5比例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應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集中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準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②經院(系)黨組織和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蓋章的《2015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③在校期間成績單;④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證明(其中之一);⑥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本人。
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或未經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推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中出現名額空缺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五)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空缺,不再遞補。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
1.進入選調生招考體檢環節考生不得再參加公務員招考面試。
2.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規定執行。
3.考生要認真完成規定體檢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不按要求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情節嚴重的,5年內不得報考我區公務員招考。
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6.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承擔復檢費用。
7.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體檢費用可由招考機關承擔。
(七)考察
1.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德才表現、遵章守紀等情況。
2.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考是否錄用的依據。
(八)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52 6669371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63 5099164
2015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
姓名
性別
民族
本人近期小二寸
電子證件照
(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出生年月
入黨時間
籍貫
出生地
生源地
學歷
學位
健康狀況
畢業學校
院(系)
專業
個人特長
是否服從
分配
是否同時報考
寧夏公務員
是否為寧夏在崗大學生村官
何時被選聘為寧夏大學生村官
寧夏大學生村官在崗服務年限
在高等院
校何時擔
任何職務
本人聯
系方式
移動電話
家庭固定電話
院系聯系電話
班主任(輔導員)聯系電話
個人簡歷
獎懲情況
(含獲得院系以上三好學生等情況)
家庭主要
成員及
社會關系
稱謂
姓名
政治面貌
年齡
工作單位及職務
所在院系意見
所在學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意見
寧夏區黨委組織部審核意見
(蓋章)
年月日
(蓋章)
年月日
(蓋章)
年月日
注:本表自行打印一式兩份,一份資格復審時交寧夏區黨委組織部,一份本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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