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確認
考生報到、資格確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
1.考生參加面試確認書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為同底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考生姓名)2張;
2.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
3.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已獲得專科學歷的畢業證或已獲得本科或以上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
5. 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6.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7.報考職位規定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以招考簡章公布內容為準。
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
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5月17日至5月20日間進行,每日上午9時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7時20分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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