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現場局域網錄取。錄取工作于11月22日開始,12月5日結束。
2、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按考試科類劃定。錄取時按考生志愿、按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
3、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4、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階段,省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上線情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做好調劑錄取工作。
5、各招生院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及時上、下載考生信息,確保錄取工作按期進行。
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蓋章后有效。招生學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專升本考生須持專科畢業證)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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