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復試分數線和差額復試比例,本通知所附名單中的考生可參加復試,法學院不再另行發放復試通知書,請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按以下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和參加復試。
一、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復試分數線
按照北大法學院法律碩士招生規模(240名,含已接收的推薦免試生130名)約120%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的人數,并嚴格實行差額復試。據此確定的復試分數線為:
總分:355分,外語:50分;政治:50分;專業基礎課:90分;綜合課:90分。
二、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照招生簡章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屆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生證(應屆生)。
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
資格審查地點:法學院凱原樓報告廳;
資格審查需交驗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登錄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網頁打印《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2.本科正式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個人陳述(研究生院碩士招生網頁下載);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出示學生證及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生在讀證明);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兩篇學術論文的原件(學科不限)。
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對提交全部報考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于申報虛假或不準確的材料及其它違反招生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如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我校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參加復試考生需按學校規定繳納“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100元。請先到法學院財務室(凱原樓315)交納復試費,再持交費發票和其他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三、復試安排
1.復試方式:閉卷筆試和英語聽力。
2.閉卷筆試的目的和內容:通過對一些社會現象和社會生活中熱點話題或典型案例的分析理解,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推理、判斷和反應能力,以及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和論文寫作能力,從而達到考察考生綜合素質的目的。
試題共分兩部分,即綜合分析和論文寫作,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3個小時。
3.考試時間、地點:2015年3月23日下午2:00-5:30(2:00—2:30為英語聽力測試),考試地點:二教105。具體考場安排請見附件。
4.外語聽力測試:2015年,外語聽力測試由法學院在組織復試(筆試)時進行。具體規定如下:(1)外語聽力測試的語種統一確定為英語;(2)英語聽力測試的時間為30分鐘;(3)英語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0分,換算成3分制后計入總成績。英語聽力測試的具體時間為:3月23日下午2:00——2:30,請考生務必于1:45入場,1:55停止入場。
5.復試要求:復試的要求和程序與初試相同,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初試準考證、學生證(應屆生)進入考場,并將其放在桌角備查;筆試形式為閉卷,除考試必須的筆(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外,其他材料和所有電子通訊設備均不得帶入考場。
6.未來參加復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和錄取資格。
四、錄取
1.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及格的考生,按照初試和復試后的總成績名次依次錄取。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考生的總成績包括三部分,即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英語聽力成績。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0%÷5+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30%+英語聽力成績(換算成3分制);
3.2015年法律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后,將在北大法學院網站上公布。
五、其他
1.向校外調劑:不能參加我院復試者,或參加我院復試后不能被錄取者,可以自愿向外院校調劑,但應達到當年教育部規定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的規定,并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網址:http://yz.chsi.com.cn)。
2.調檔政審:擬錄取考生的調檔政審工作約在5月進行。
3.有關學費、獎學金、住宿及培養方面事宜,請參閱2015年法律碩士(非法學)招生簡章;
4.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法律碩士將全部在北京大學校本部培養;
5.北大法學院法律碩士教務辦公室電話:010-62755028;郵箱:gfxy5@pku.edu.cn
留學生、港澳臺申請人員的復試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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