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烏魯木齊1月13日訊(記者張云梅)13日,記者從自治區公務員局了解到,根據《2013年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自治區對部分地州市的693個空缺職位進行調劑,考生可登錄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黨建網站查看調劑的空缺職位。
此次調劑對象為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試合格),且未進行體檢的考生。調劑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申請報名符合本人條件的一個職位參加調劑,當同一職位符合條件的調劑人員超過一人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調劑。考試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優先調劑。
據悉,此次調劑在有關地州市招錄單位空缺職位范圍內進行,自治區垂直管理單位在南、北疆分區域進行調劑。部分空缺職位經招錄機關申請,適當放寬了職位條件。
調劑時,空缺職位不得跨地區、跨系統進行調劑。同一地區下級單位招錄職位不得向上級單位招錄職位逆向調劑,即:報考鄉鎮招錄職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縣市及以上單位的招錄職位;報考縣市單位招錄職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地州市單位的招錄職位等。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