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通知要求,2014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不含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已陸續發放至各市司法局。請申領人員在市司法局規定時間內,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市司法局規定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點領取本人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同時,為進一步了解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持有人的執業情況,請配合工作人員當場填寫一份“執業調查表”。
附件:各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聯系方式
浙江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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