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我們解讀2015年人大工作報告“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的第二部分——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和“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
(一)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形勢,促進“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法律得到正確有效實施。
(二)加強對“一府兩院”工作的監督。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新型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工作情況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審判、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罰執行監督等工作情況的報告。
(三)加大對預算決算的監督力度。審查批準預算決算和監督預算的執行,是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法定職權。修改后的預算法,對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的范圍、審查的程序和重點內容、監督的主體和責任等,作出了新規定、提出了新要求。
著眼于增強監督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探索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發揮專題詢問的作用,結合聽取審議水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等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加強跟蹤監督,安排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關于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圍繞“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安排聽取審議相關專題調研報告。
“一府兩院”是指國務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大和“一府兩院”關系與西方國家國家機關間關系的本質區別。我國是由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國家機關分工不同、職責不同,都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為建設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不是西方的“三權分立”。人大根據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愿,通過制定法律、作出決議,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并監督和支持“一府兩院”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國家機關協調有效地開展工作,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同學們在考研政治復習時,要注意以上考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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