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關于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5〕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局、建委、規委):
根據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基礎考試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試卷滿分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1.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準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2014年巖土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
二、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將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件: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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