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地區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5〕1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于轉發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3〕138號),全國計算機軟件考試辦公室《關于印發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計考辦〔2015〕1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要求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應用能力的人員,均可根據本人情況,報名參加相應專業類別、級別的考試。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臺灣居民在成績合格領取證書時,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設置和時間安排
北京地區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設高、中、初三個級別。
各級別資格名稱、具體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見附件。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人員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采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請報考人員參照各級別報名條件,自行確定是否達到報考要求。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下同)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1.上半年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至23日;
2.下半年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8月18日至31日。
(二)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規定時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準考證。
1.上半年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5月19日至22日;
2.下半年考試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3日至6日。
(三)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規定時間內(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區縣人事考試機構或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1.上半年領取發票時間:2015年5月25日至8月24日;
2.下半年領取發票時間:2015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考試大綱及教材事宜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網站(www.ceiaec.org)查詢。
(三)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相關信息。
(五)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六)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3月4日
附件
2015年度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時間安排表
上半年考試日期:2015年5月23、24日
下半年考試日期:2015年11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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