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組織實施,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4個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2個科目條件的人員應通過其余2個科目的考試,其考試成績以2年為一個滾動周期。
應考人員在相應考試滾動周期內,相關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為《招標采購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招標采購項目管理》、《招標采購專業實務》、《招標采購合同管理》。
三、考試命題主要依據《考試大綱》對招標師職業資格能力的要求,綜合測試招標采購職業相關的法律、技術、經濟和管理的專業知識及其實際運用能力。
四、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為閉卷考試,各科目考試試題類型及考試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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