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學院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地方政府、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經費投入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簡單說,就是由地方政府投資或民間投資,依托于某個本科高校,社會稱之為“母體”或“本部”,主辦高等教育,招收和培養本科生的機構。
一般認為,中國的獨立學院產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學與杭州市人民政府聯合創辦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為標志。在創辦初期,這類機構稱為“二級學院”,也有稱為“分校”的。初期對辦學母體有較強的依附性。自2003年后,獨立學院開始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辦學機構過渡。
獨立學院有四個主要特征:
第一,獨立學院所依托的高校中有不少為中國優質高等教育機構,其中不乏“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辦學起點相對較高,有的獨立學院在短短10年左右的辦學歷程中,教學質量就得到了社會的認可。
第二,在本質上是民辦高校,其投入主要由合作方承擔或者以民辦機制共同籌措,收費標準也按照國家關于民辦高校招生收費的相關政策制定。
第三,在辦學和管理上,實行“五個獨立”,即獨立學院與校本部相對獨立、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頒發學位學歷證書、有獨立的校園、實行獨立的財務核算,“五獨立”準確說明了獨立學院的特點,以及其與“母體”的關系。
第四,獨立學院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由依托高校和合作者共同商定,這樣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獨立學院的教育教學質量。
對考生和家長而言,要清楚知道兩點:第一,獨立學院的學費標準與公立高校不同,通常高于公立高校的學費等收費標準;第二,獨立學院畢業生獲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均是由獨立學院頒發,而不是“母體”高校頒發的。這些證書是國家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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