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去年12月廣西出臺的《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升學考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4年高考廣西將出現首批外來人員異地高考受益者。近日,廣西又制定了《關于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按照兩個文件,一共有8類外來人員可以在廣西合法高考。
8類外來人員可在桂高考
1.在廣西完成初中和高中階段教育的外來人員
可不受戶籍限制,無需將戶籍轉入廣西也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外來人員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從考生初中畢業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畢業會考)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2.未在廣西讀初中但具有廣西高中學籍的外來人員
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護人等三方面條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外來人員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畢業會考)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應屆高中畢業,在廣西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廣西,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3.歷屆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作為社會考生報考的外來人員
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護人等三方面條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歷屆生能夠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能夠提供廣西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戶籍遷入廣西時間滿三年(即自遷入之日起至參加普通高考當年的9月30日止,滿三年),并能提供戶籍遷入廣西以來在廣西學習或工作、生活的證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以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的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之一:1.初中畢業后滿三年(取得初中畢業證書之日起至當年廣西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日,滿三年),須出具初中畢業證書原件。2.至廣西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日年滿18周歲,且經流入地縣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具有高中畢業的知識及能力,達到高中畢業的知識水平,并出具同等學力證明材料。
4.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西人才居住證
可不受戶籍限制,無需將戶籍轉入廣西也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引進人才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05〕27號)精神,外來人員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廣西有效期內的經廣西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學籍,并取得廣西高中畢業證書。
5.在廣西讀完初中的中職畢業生
可不受戶籍限制,無需將戶籍轉入廣西也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從考生初中畢業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證書,具有廣西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并在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6.未在廣西讀初中但具有完整學籍的中職畢業生
同時滿足學籍、戶籍及法定監護人等三方面條件,可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
應滿足條件:具有廣西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并在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在廣西年度普通高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廣西,應屆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7.隨父親或母親正常工作調動遷入的外來人員
符合條件的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可不受學籍、戶籍限制
應滿足條件: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廣西。
8.戶籍遷出又遷回廣西的外來人員
符合條件的在廣西參加普通高考可不受學籍限制
應滿足條件:原戶籍在廣西(以出生后首次戶籍登記為準),或出生在廣西后戶籍遷出又遷回廣西,高考報名時戶籍在廣西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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