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書面表達降為15分
考試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在一定語境下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課程標準中提出的語言技能、語言知識、情感態度、學習策略和文化意識等方面要求。考生要學會使用1500個—1600個單詞和200個—300個習慣用語或固定搭配。除了教材外,課外閱讀量達到15萬個詞以上。
聽力部分分值不變,由四個部分縮減為聽對話選圖、對話理解和短文理解三個部分;語言知識運用由單項選擇、補全對話和完形填空三部分組成,分值提高為35分。第II卷(非選擇部分)書面表達由原來的20分降低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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