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貴安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仁懷市、威寧縣教育局,省直普通高中:
為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銜接國家和我省今年計劃出臺的中考改革意見,銜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銜接簡政放權有關要求,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和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現就我省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及分值
(一)考試科目。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綜合文科(政史合卷)、體育6個學科。
(二)考試時間。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20-22日,考試后15日內公布考試成績。各學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時間:6月20日(星期五)6月21日(星期六)6月22日 (星期日)
9:00-11:30 15:00-17:3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科目語文綜合理科數學綜合文科英語
體育考試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修訂稿)〉的通知》(黔教體發〔2008〕311號)要求進行。各地開展體育考試的目標效果測試時間,原則上在4月份舉行。
(三)學科分值。語文、數學、英語、綜合理科(理化合卷)、體育考試成績按分數呈現,滿分值分別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含聽力30分,條件不具備的可不考聽力,但英語滿分值仍為150分)、綜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學60分)、體育50分,總分650分。綜合文科(政治、歷史合卷)為開卷考試,成績按等級呈現,分別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政治、歷史的權重各為0.5.綜合文科的考試成績不得以分數形式計入中考總分。
二、命題和考試組織
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繼續實行四統一(統一考試科目、統一考試分值、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要求),命題和考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統一組織和實施。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縣可自行命題、自行組織考試,如條件尚不成熟,可與相關市(州)協商一致后委托市(州)教育局命題和閱卷。
三、關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地理、生物(合卷)、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應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以上三個學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
(二)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市(州)所轄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全省招生(民族班、宏志班以及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除外),不得作違規招生宣傳,不得采取經濟手段招生,不得擾亂市(州)招生秩序擅自招生,不得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進一步壓縮“三限”招生比例,適時取消高中擇校生招生。各地要加強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的管理,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或舉辦國際課程班,均需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嚴格按照批準規模、收費標準等進行招生。
(三)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發揮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領作用,讓更多學生享受優質教育資源,各地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堅決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意見》(黔教基發〔2011〕85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教育質量意見的通知》(黔教基發〔2011〕335號),市(州)教育局要將省級示范性公辦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計劃不附加任何條件地分配到所在市(州)、縣(市、區、特區)初中學校,并向相對薄弱初中學校傾斜。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落實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門關于配額生的政策規定,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額生。各地各校對于配額生政策的執行情況,將作為示范性普通高中升降類和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2014年9月底,各地要將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配額生的情況逐校匯總上報我廳基教處。
(四)貴安新區、仁懷市、威寧縣今年起自行組織普通高中招生。條件具備的市(州)要逐步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下放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
四、積極推進中考制度改革
(一)做好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各市(州)要堅持有利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有利于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的原則,根據當地城市資源特別是高中教育資源承載能力,合理制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普通高中錄取的具體辦法,力爭轄區內普通高中學校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招生。
(二)大力探索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各地要改革中考考試內容和方式,堅持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本的價值取向,考試命題要依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總目標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在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同時,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科技發展和學生生活的聯系,增強試題的開放性和綜合性,提高命題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強化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考核與評價,充分發揮中考在基礎教育中的積極導向作用,把學生從死記硬背和被動接受知識的傳統應試教育模式中解放出來,以學業(升學)考試改革推動素質教育的實施。鼓勵各地加大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度,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論成敗的評價標準, 積極發揮考試招生的導向作用。
(三)各地各校要根據考試成績和高中升學趨勢,積極幫助廣大初中畢業生綜合分析升學方向和人生發展規劃,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實現初中畢業生就讀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結構合理。積極探索“普職互通”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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