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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中介服務市場步入良性發展階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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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中介服務市場步入良性發展階段(1.2)

●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經歷由“無序到有序”的成長 日前,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副主任邵巍博士就中國留學中介機構發展現狀問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中國留學中介機構到目前為止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階段劃分的標準,是以教育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1999年8月24日聯合發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為標志。 政府從審批入手,開始對留學中介機構進行規范管理。留學中介機構作為特許經營的教育服務性機構,其合法地位從此有了明確規定。此前,留學中介機構,基本處于無序狀態下的自發發展階段;此后,則在中央政府文件的指導之下,留學中介機構,步入政府審批監管,機構自我約束發展的階段。 ●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對擴大出國留學規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邵巍博士告訴記者,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數據,1978-2006年,我國出國留學人員的總量是106.7萬人。如果我們對這個數據稍作細分和對比的話,就可以看到,2000-2006年,出國留學的總人數是73.32萬人,占總量的68.71%。也就是說,2/3的人是在2000年以后出國的。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留學中介機構的合法運營,顯然是決定性因素。2000年,正是政府審批留學中介機構的年份,從2000年開始,教育部共審批了398個留學中介機構,分布在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此前雖有留學中介服務活動,但經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取得合法資質的則不多,此后留學中介機構的作用凸顯出來。對此,邵巍博士引用了教育部國際司司長曹國興在2004年所講的一段話,經國家認定的留學中介機構,“已經逐步成為我國自費出國留學的重要服務渠道,主流是好的”。“據不完全統計,在最近三年的自費出國留學生中,60%以上是通過自費留學中介辦理出國,地區和國別不同,比例也不一樣。”所以邵巍博士最后強調指出,留學中介機構的合法運營,對擴大我國出國留學規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政府監管成為留學中介服務機構的“凈化器” 邵巍博士告訴記者,政府發布文件對留學中介機構進行審批,只是整個監管鏈條上的一個環節。監管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各項配套措施。 教育部自2003年始,設立了教育涉外監管處以及開通教育涉外監管網,在網上公布境外有合法資質的院校名單,發布留學預警信息,教育涉外監管網聯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推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同公安部門打擊非法中介活動。此外,政府監管部門積極推動與外國政府建立教育合作與交流磋商機制。要求外國政府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對其學校的管理,維護中國留學人員的合法權益等等。 到目前為止,網上公布了33個國家超過1.5萬所院校名單,發布留學預警共35期,涉及15個國家,至少148所外國院校和12家留學中介機構。政府的監管措施,進一步凈化了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市場環境,有力地促進了合法留學中介機構的健康持續發展,有效地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而維護了社會和諧。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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