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皖考委「2006」05號文件關于“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的精神,凡符合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的合肥市考生,考生最遲應于全部課程考試完畢半年前把免考手續辦妥(考生不得在辦理畢業申報手續的同時申請辦理免考手續)。請在附件中下載、打印出免試申請表(用A4紙打印出)。請于:2011年11月23日,攜帶文件中規定的材料:畢業證書原件、加蓋公章的原畢業學校存檔含照片的學籍表復印件(打印的學籍表為無效表格)、相關學時學分證明以及填寫好的申請表,到合肥市教育考試院(金寨路322號)申請辦理。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NCRE)、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PETS)、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證書,不要辦理免試申請,畢業時憑證書原件直接辦理
(提交的免試原件領取時間: 2012年1月16—17日
領取手續: 憑準考證、身份證、免試憑證領取)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
附件2:免考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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