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來臨,不少2015年度高校畢業生開始找工作。那么,現在有哪些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該注意什么問題?四川日報民情熱線記者咨詢了省人社廳相關人士。
據悉,現在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的機構主要有三類:
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可以為畢業生提供就業咨詢、用人單位招聘及實習實訓信息、求職技巧、職業生涯輔導、畢業生推薦、實習實踐能力提升和就業手續辦理等就業指導和服務;
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主要為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與失業登記或求職登記、就業見習、職業培訓、創業服務、就業援助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為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人事檔案管理等服務;
其他職業中介機構。主要包括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舉辦的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以及經人社部門批準設立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勞動合同法規定,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一要看清合同書的內容是否完整,是否包括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內容,確認后再簽字;二是不簽空白的勞動合同,防止用人單位在空白處補充不清楚的內容;三是不簽無用人單位蓋章或多個單位蓋章的合同,防止出現勞動糾紛或工傷意外時,用人單位責任不清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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