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和課程變化情況
1.根據京考自考〔2012〕21號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不再安排園林專業(專科)、中國書法專業(基礎科)(專科)共2個專業的考試。
2.根據京考自考〔2013〕12號文件精神,從2015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調查與分析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餐飲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飯店管理專業(專科)、網絡技術應用專業(專科)和裝飾裝修工程專業(專科)共9個專業的考試。
3.根據京考自考〔2014〕15號文件、京考自考〔2014〕19號文件精神,民航服務與管理專業(專科)、項目管理專業(專科)、汽車維修與檢測專業(專科)、采購與供應管理專業(專科)、電子政務專業(獨立本科段)、地鐵通信系統專業(專科)、地鐵電動客車技術專業(專科)、地鐵供用電技術專業(專科)、地鐵運輸與管理專業(專科)、初等教育專業(獨立本科段)和機電一體化工程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共12個專業不接受新生注冊,2015年照常安排上述專業的課程考試。
4.根據全國考委〔2013〕3號文件的規定,行政管理學專業(獨立本科段)“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課程(課程代碼00923),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考試,按照全國考委法學類專業委員會審核的課程頂替辦法,調整為“行政法學”(課程代碼00261)。調整專業計劃文件另發。
5.根據全國考委〔2014〕4號文件的規定,從2015年10月起,專科的思想政治課“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代碼03707)不再安排考試,調整為“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代碼12656)。
6.根據京考自考〔2014〕10號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代碼10018)不再安排考試,考生需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一級合格證書的考試。
7.自2015年起,本科的“俄語(二)”(課程代碼00017)不再安排考試,考生可選擇英語專業(本科)或日語專業(本科)中的“第二外語(俄語)”(課程代碼00839)頂替“俄語(二)”成績。
二、筆試課程考試時間
1.無特殊標記的筆試課程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9:00-11:30,14:30-17:00.
2.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50分鐘,9:00-9:50,14:30-15:20.
3.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90分鐘,9:00-10:30,14:30-16:00.
4.標有■符號的筆試課程考試時間為120分鐘,9:00-11:00,14:30-16:30.
三、接考本科的加考課程說明
2015年課程考試安排中,接考本科段的加考課程都以★號表示,請需要加考的考生注意。
四、非學歷證書課程考試安排
2015年5月、11月非學歷證書課程的考試安排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cn)上另行公布。
五、非筆試課程考試安排
2015年非筆試課程考試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與4月、10月筆試課程一同報考,具體考試時間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另行公布。
六、教材信息
1.為方便查詢,將全年考試課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已安排考試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課程或期間教材另有變化的課程,自考試之日起六個月前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及《北京考試報》另行公布其使用教材。
2.2015年有“市場營銷學”等103門課程使用新教材(加注●的課程,其中另標有◆符號的為2015年10月考試使用新教材的全國統考課程,在此之前仍使用舊版教材大綱)。
七、其他事項
1.在本文下發后,如還有新的專業或課程開考,其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課程可按本文件安排進行考試。
2.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將會做出相應調整和改變。考試之日起六個月前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將會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范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3.城市公共交通營運管理專業(專科)、企業管理(公共交通方向)專業(獨立本科段)是面向北京公交集團在職職工開設的專業,現代農村經濟管理(合作社方向)專業(專科)是面向京郊農村合作社社員開設的專業,均不接受其他考生注冊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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