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發放研究生房補
博士每月600碩士每月400
本報訊(記者 孫軍)為緩解研究生就業后的生活壓力,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啟動博士、碩士研究生住房補貼申報工作,從2012年到2014年,3年為一個時間段,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400元。
青島規定,研究生住房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2012年以后畢業并且在青島市就業落戶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同時,規定中央、山東省駐青島的單位及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市屬企業接收的國內外研究生于1月8日—16日在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申報;國外留學研究生申報地點為市外國專家局留學回國人員管理處;各區、市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到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
《中國教育報》2015年1月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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