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改革省屬高校用人制度 將建高層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
新華網西安12月24日電(記者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出臺《陜西省省屬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落實和擴大省屬高校用人自主權,優化省屬高校教師隊伍結構布局,激發省屬高校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其中,將實施高層次人才引進綠色通道。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省屬高校應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保證選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運用科學的用人、分配、評價和激勵保障機制,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在確定納入人員臺賬管理的新進人員時,應以補充專任教師和科研骨干為主,各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原則上不接收(含留校)同一層次的本科畢業生;特殊專業(包括未設置高一層次學制本科專業、本科院校基礎課配備教師補充所需相同專業的本科生)和駐西安以外的院校,可以接收少量同一層次的畢業生。嚴格控制行政管理崗位人員規模,一般行政管理人員可以從教學科研人員中調配選任。原編制內的工勤服務人員只出不進,不占用有限的編制,采取社會化服務方式解決,逐步實現后勤服務社會化。
從2015年起,除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外,省屬高校自主聘用的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
省屬高校應參照《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對本校高層次人才標準進行細化和自主界定,一般情況下高層次人才應具備的最低學歷為博士,或職稱為副高級及以上,并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期滿后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備案,辦理相關手續。鼓勵有經驗、懂技術、會教學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進入高職院校教師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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