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辦理工作,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中心黔招考自[2010]25號通知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一、辦理免考的時間
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逾期不再受理。
二、辦理免考材料的具體要求
1、非銜接類考生
紙質材料為“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畢業證書、原所在學校的學籍卡課程成績單(含課程名稱、學分或授課時數以及各科成績)、各種證書以及電子文檔紙質表格一份。電子文檔模板見附件二。
2、銜接類考生
上報紙質材料為“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銜接類考生免考申請表”和在籍考生學校成績證明、各種等級證書復印件以及電子文檔紙質表格一份。電子文檔模板見附件四。
免考證明材料中的成績證明均要求原學習學校教務處統一出具并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其他證明材料或加蓋其他公章的上報時均不予受理。
用等級證書辦理免考的課程,若含實踐環節部分,則理論部分和實踐部分同時免考,免考課程按兩門計。
三、免考辦理收費標準
免考辦理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黔價費(2008)63號文件規定執行,收取每人每科15元免考辦理費用。
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表
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登記表(非銜接)(模板)
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銜接類考生免考申請表
附件四:貴州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登記表(銜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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