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考和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專業和課程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委、有關高等院校:
根據全國考委《關于停考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和調整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的通知》(考委〔2013〕2號)和《關于停考餐飲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14〕6號)等文件規定,我省停考和調整了部分專業和課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起, 全國考委將停止“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00923,7學分)”、“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00924,4學分)”和“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00918,7學分)”3門課程考試。為了不影響考生的正常學習、考試和畢業,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招考委)按全國考委要求指定了這3門停考課程的替代課程(詳見附件),從2015年起,省招考委將按照指定的替代課程安排考試。
二、根據全國考委〔2014〕6號文件規定,省招考委從2015年起停止勞動和社會保障(B020232)專升本專業新生報名注冊。從2017年起,停止安排該專業全部課程考試。2018年起,不再頒發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我省餐飲管理專升本(B020119)和專科(A020118)專業分別于2006年和2011年停考,勞動和社會保障專科(A020231、Z020231)和專升本(Y020232)專業分別于2011年和2013年停考,上述停考專業仍按原停考文件規定執行,但從2018年起不再頒發上述專業的畢業證書。
考生在2017年10月前取得上述專業的所有課程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答辯,符合畢業條件,可以申請辦理該專業的畢業證書。從2018年起,未完成該專業課程考試的考生,則須轉入其他專業學習,與新轉入專業中課程名稱和代碼相同的合格課程可辦理轉免考手續。考生修完新轉入專業的所有課程,累計學分達到轉入的新專業規定的畢業學分,符合畢業條件,可申請辦理新專業的畢業證書。
三、為進一步規范管理,統一標準,確保質量,省招考委決定將商務英語(Y050218)專升本專業中的“商務英語口譯”(05960,8學分)調整為“口譯與聽力”(00602,6學分)(詳見附件),調整后該專業的總學分由81學分降為79學分。從2015年4月起考生按照調整后的課程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口譯與聽力”考試。
四、按照全國考委〔2013〕2號文件規定,我省開考的監所管理(B030109)專升本專業中的“勞動教養學”(00929,5學分)從2014年起調整為“矯正原理與實務”(12561,5學分)(詳見附件),調整后的課程考試大綱、教材和考試時間安排,按全國考辦規定執行,屆時通知。
五、各市(州)招考委和有關高等院校要及時周知考生,方便考生安排好學習計劃,及時參考;同時要協助省考試院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確保考試平穩過渡。各有關高等院校要切實做好教學計劃調整,確保自考助學工作的有效開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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