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招生考試中心(自學考試辦公室)、各有關高等院校:
實踐環節考核是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自學考試實踐環節課程的培訓與考核,確保自學考試質量,現將自學考試實踐環節課程考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0年下半年起,凡含實踐環節考核的課程,考生在對應理論課程考試合格后,須通過實踐課程考核方能辦理畢業手續;
二、實踐環節課程考核,可以視考生人數和課程要求,采取綜合考核或單科逐一考核兩種方式進行,若是綜合考核,則各單科實踐環節課程考核成績按綜合考核成績計。
三、實踐環節課程的考核工作在省招生考試中心指導下,由主考學校負責組織實施,“計算機應用基礎”、“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兩門公共基礎課的實踐環節考核由財經學院統一組織實施。
各主考學校不僅要重視實踐環節的考核,也應重視實踐環節培訓,要加強對各助學單位實踐環節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四、實踐環節課程考核原則上集中在主考學校進行,也可以方便學生,在具備實踐環節考核條件的學校或地區進行。
五、各專業實踐環節課程考核時間由主考學校確定,主考學校將所主考的專業的實踐環節考核安排于每年的11月份和5月份報省招生考試中心備案,省招生考試中心于每年的12月份公布次年上半年全省實踐環節考核安排,6月份公布當年下半年全省實踐環節考核安排。
六、各主考學校于每年的5月20日之前和11月20日之前將實踐環節考核的成績報省招生考試中心自考處。
七、凡可以用等級證書免考的課程,其理論部分和實踐部分同時免考。
八、實踐環節課程考核收費標準根據《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完善和規范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63號規定,收取40元/每生每科考試費和37元/每生每科報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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