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在滬表示:國家重大項目遴選將更注重績效評價
有“2011計劃”,不會有“2011高校”
本報訊(記者 彭德倩)近日對“211”“985”高校的熱議未歇,昨天在上海大學閉幕的2014年省部共建工作研討會上,教育部副部長杜玉波表示,今后,更多的國家重大項目將在支持范圍、遴選條件等方面對地方高校一視同仁,破除“985”、“211”等身份壁壘,更加注重績效評價。同時,對于剛開始實施的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被稱為“2011計劃”),不限定范圍,不固化單位,將不會有“2011高校”這個概念。
據了解,“211工程”、“985工程”分別是國家在上個世紀末先后提出的高校重點建設工程,目前總共有100多所高校進入“211”,39所高校上榜“985”。而“2011計劃”,是繼“985”、“211”之后,國務院在高等教育系統啟動的第三項國家工程。該項目以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通過構建面向科學前沿、文化傳承創新、行業產業以及區域發展重大需求的四類協同創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機制體制改革,轉變高校創新方式,建立起能沖擊世界一流的新優勢。2013年4月,國家教育部公布“2011計劃”的首批入選名單,全國共計14個高端研究領域獲得認定建設,相關單位成為首批工程建設體,其中包括北京大學牽頭的量子物質科學協同創新中心、哈爾濱工業大學牽頭的宇航科學與技術協同創新中心、中國政法大學牽頭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等。
杜玉波指出,“2011計劃”面向各類高校開放,這個計劃實施下來,只有“2011協同創新中心”這個實體,而無“2011高校”,意在推動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高校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協同創新,探索“多元、融合、動態、持續”的協同創新模式與機制,釋放人才、資源等創新要素的活力。
在他看來,衡量一所大學辦學水平的最主要標準,是看人才培養質量,而不是看規模、數量; 衡量一所大學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標準是社會評價,因此學校要注重以社會評價為導向,把社會需求的信息及時反饋到人才培養環節上。衡量大學人才培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四個比度”包括:辦學定位對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適應度;領導精力、師資力量、資源配置等對人才培養的保障度; 辦學質量和效益對現代化建設的貢獻度;學生、家長、社會對人才培養質量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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