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新華網上的消息:
小自考、補考、重考、短線自考……近年一些高校為了經濟利益,舉辦五花八門的“一條龍”式不規范自考將被清理和取締。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稱:國家只有一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一年舉行四次考試。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自考不存在某區縣、某學校的自學考試。由我市各主考學校所屬二級學院舉辦的自考應用型專業助學班,由于實行教考職責分離,實際上就是(規范的)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活動。這與教考職責不分“一條龍”管理的小自考、補考、短線自考等不規范的自學考試有本質區別。為了避免引起歧義,今后,一律停止使用常規型自考及應用型自考的稱謂,統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某某課程”,可簡稱“自考課程考試”。
那各平時我們所說的在各大專院校交錢上課的助學班是小自考還是我市各主考學校所屬二級學院舉辦的自考應用型專業助學班? 這個好像很難分清!
而最重要的是前者是不合法的,要取消,后者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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