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1年下半年畢業證書發放工作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畢業證書須由考生本人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2、根據陜考辦[2004]1號文件的精神,畢業生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登記表》,一律不予補辦,只開具學歷證明或成績證明,故畢業證書須本人領取。
3、發證地點:文景北路3號(市考中心北院)城北客運站下車即到。
4、發證時間、安排:
(1)集體單位請攜帶單位介紹信、辦證人員名單于3月22日至3月26日前來領取。
(2)監所管理、物業管理專業畢業證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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