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財經大學學位委員會2010年工作安排要求,現就安徽財經大學2010自考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徽財經大學自學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基本條件:
1、取得自考本科畢業證書(畢業一年內申請學士學位有效);
2、取得安徽省學位辦頒發的學位英語合格證書;
3、所有單科課程成績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
4、畢業論文良好(含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
二、有關規定和填表基本要求:
1、上半年(5月20日前寄自考學位申請表,6月中旬學位辦開會,7月上中旬發證);下半年(11月20日前寄自考學位申請表,12月中下旬學位辦開會,次年1、2月或3月發證);
2、上半年申請受理是上年12月畢業已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的自考生;下半年申請受理是上年12月畢業和當年6月畢業的自考生;
3、此次2010年6月申請受理的自考生包括2009年12月畢業已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的自考生和《關于09下自考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緊急通知》中2008年12月和2009年06月畢業已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的自考生;
4、請上安徽財經大學成人教育網,點擊自學考試欄目,出現安徽財經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頁面,點擊文檔下載,在附件下載填寫《安徽財經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審批表》用A3紙打印一份;交2張2寸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和專業;
5、自考學位申請采取預報名的辦法,打算申請學位的自考生必須填報。(特別是參加下半年11月學士學位英語考試的自考生要注意:下半年11月學士學位英語考試成績要在12月上中旬才能發布,因此不必等成績發布,先寄學士學位審批表,以免耽誤12月中下旬學位申請。)表中學位外語通過欄目可以暫不填(已取得安徽省學位辦頒發的學位英語合格證書的自考生可以填寫),由自考辦工作人員根據省學位統考辦下發的學位英語合格數據統一填寫;(已寄學士學位審批表但沒有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的自考生資料由工作人員自行刪除,不再上報。)自考生也不需出具自考本科畢業證書和畢業論文良好的證明,由自考辦工作人員根據省考院自考處下發的畢業數據統一確認;
6、務必在規定時間將審批表一份和2張2寸彩照快件郵寄到安徽財經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注明學位申請表)地址:蚌埠市交通路177#,郵編233061;
7、在學士學位證書辦理后再確定具體領取時間和繳納200元的學士學位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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