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辦、二學歷院校、高職高專院校:
按照全國考辦和教育部學生司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從2013年12月自考畢業申請起,所有在我省申請自考本科畢業的考生,除提交前置學歷(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部隊院校、研究生、網絡教育和自考)畢業證書正本外,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凡1991年以后取得的學歷證書須提供激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該表由考生本人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系統(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申請)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凡提交虛假認證報告或證明導致無法進行學歷注冊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特此通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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