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省烹飪協會、省統計局教育中心、省交通運輸協會: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非學歷證書考試工作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1〕28號)精神,現就2011年上半年中國餐飲業職業經理人資格證書考試、調查分析師證書考試、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證書考試、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報名工作分別由省烹飪協會、省統計局教育中心、省交通運輸協會負責,考生報名時應按要求填涂報名信息卡。報名工作結束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將考生的報名信息卡整理并報送有關市(區)考試中心。
二、工作日程
三、考試課程與時間
備注:
①欄中有[計算器]標記的課程,表示考生參加筆試時,可攜帶不具備存儲功能的計算器進行輔助計算。
②帶號為新開考課程。
四、考試組織與管理
(一)市(區)考試中心負責設置考點,聘請監考教師、組織實施考試。考試執行教育部考試中心《非學歷證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考點在考試前應召開考務培訓會,組織監考人員認真學習該規定、非學歷證書考試缺考違紀登記卡填寫說明,使監考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熟悉工作程序。
(二)考試的各種證件(主考、副主考、監考、督查員等)和材料(考試規則、監考守則、考生守則、違紀處罰規定等),由市(區)考試中心負責印制、發放。
(三)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身份證、考試通知單和準考證。
(四)缺考和違紀情況的記錄,應統一使用《非學歷證書缺考違規登記卡》和考場記錄單。監考人員除按規定填涂違紀登記卡外,還必須在考場記錄單中詳細記錄違紀考生的具體違紀行為并簽名。
(五)試題袋分26份袋(含有1份備用卷)和5份裝兩種規格,每袋內配有與試卷數量相等的答題卡1袋,紅色密封條2張(用于密封試卷和答題卡袋),試卷包頭紙、考場記錄單、缺考違紀登記卡各1張。
五、工作要求
(一)報名工作結束后,市(區)要將匯總后的報名信息盤按規定時間報送省考試管理中心社會考試處(報名數據庫須用光盤上報一式兩份,并注明報考人數)。
(二)市(區)要切實加強對考試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嚴肅考風考紀。
(三)考試試題屬絕密材料,應按規定嚴格做好試題的交接、保管工作。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落實安全保密責任,確保試題試卷安全保密。
(四)考試期間應嚴格值班制度。市(區)和考點均應設置固定值班電話,安排值班人員,保證聯系暢通。考試中如出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省考試管理中心社會考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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