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本市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共62所。這是記者從北京市教委了解到的。
今年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非學歷高教機構包括北京財經專修學院、北京民族大學等62所學校。此類學校為計劃外招生。按照相關規定,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以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等文化教育培訓、職業培訓為教學內容。其所招收的參加自學考試助學的考生,只有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定的全部課程,方可取得加蓋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學考試委員會印章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而學校單獨設置的非學歷職業教育專業則不能自行頒發學歷。
除這62所民辦高教機構外,市教委還同時公布了15所經教育部或市政府批準、具有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資格,并已獲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普通高校名單。其中北京城市學院為本科院校(兼有高職教育);北京北大方正軟件技術學院、北京經貿職業學院、北京經濟技術職業學院、北京匯佳職業學院、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北京吉利大學、北京科技職業學院、北京培黎職業學院、北京新圓明職業學院等9所學校為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院;首都師范大學科德學院(微博)、北京工商大學(微博)嘉華學院、北京郵電大學(微博)世紀學院、北京工業大學耿丹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微博)中瑞酒店管理學院等5所學校為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這15所民辦高校擁有計劃內招生資格,但其中有些學校還同時開設有自考助學相關專業或非學歷職業教育專業,此類專業的招生為計劃外招生,考生和家長應注意分辨。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在咨詢民辦高教機構時,要注意識別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非學歷高等教育的界限。凡未經省級招生部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的考生,均不能注冊普通高校學生學籍。市教委將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bjedu.gov.cn)和北京民辦教育網站(http://www.bpedu.org.cn)上及時發布關于民辦高校的相關政策信息,考生和家長可密切留意。
2011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
北京財經專修學院 中國信息大學
北京民族大學 中國邏輯與語言函授大學
北京中新企業管理學院 北京金融學院
北京應用技術大學 北京旅游專修學院
北京經濟技術研修學院 北京明園大學
北京文理研修學院 北京彼得·德魯克管理研修學院
北京攝影函授學院 北京軍地專修學院
北京社會函授大學 北京心理函授學院
北京機械工程師進修學院 中國教育國際交流研修學院
北京國際漢語學院 北京漢語國際推廣中心
北京黃埔大學 北京華大研修學院
北京盛唐研修學院 北京翻譯研修學院
北京八維研修學院 中國管理軟件學院
北京工商管理專修學院 北京建設大學
北京高等秘書研修學院 北京國際標準舞研修學院
北京現代音樂研修學院 北京演藝專修學院
北京人文大學 北京華嘉專修學院
北京涉外經濟專修學院 中國農民大學
北京國際青年研修學院 北京國際經貿研修學院
北京東方婦女老年大學 北京華夏管理學院
中關村創新研修學院 東方文化藝術學院
北京計算機專修學院 北京東方研修學院
北京東方大學 北京北大資源研修學院
北京京海研修學院 北京卓達經濟管理研修學院
現代管理大學 北京職業資格專修學院
中國現代教育研修中心 北京經濟管理函授學院
北京國際商務學院 北京中國駐顏美容學院
北京影視研修學院 北京珠寶首飾研修學院
北京經濟研修學院 北京長城研修學院
北京瀚林職業研修學院 北京美國英語語言學院
蒙代爾國際企業家大學 北京興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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